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

為師者~記之

安邑宋半塘,嘗官鄞縣。言鄞有一生,頗工文,而偃蹇不第。
病中夢至大官署,察其形狀,知為冥司。
遇一吏乃其故人,因叩其:「此病得死否?」
曰:「君壽未盡而祿盡,恐不久來此。」
生言:「生平以館穀餬口,無過分之暴殄,祿何以先盡?」


吏太息曰:「正為受人館穀,而疏於訓課,冥司謂無功竊食,即屬虛糜,銷除其應得之祿,補所探支,故壽未盡而祿盡也。
蓋在三之義,名分本尊,利人修脯,誤人子弟,譴責亦最重。
有官祿者減官祿,無官祿者則減食祿,一錙一銖,計較不爽。
世徒見才士通儒或貧或夭,動言天道之難明,焉知自誤生平,罪多坐此哉!


生悵然而寤,病果不起。


臨歿,舉以戒所親。故人得知其事云。
閱微~如是我聞三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